什么是"会''?怎么做的?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6/04 01:47:55

全国好象只有广东珠三角,香港,浙江温州,台州一带有做会的,江苏只有通州人做会的,很好玩的,解放前,上海也是做会成风.如10个人做,约好每月几号几点到会头家标会,一起选号,出标点,谁出得点高,这个月的钱就先给谁,你就攒了.

“做会”,是浙江台州、温州等地传统而相当普遍的民间集资形式,原主要以此形成参与者在资金上的互助关系。

改革开放以前,一般人手头的每月余钱极其有限,要聚集到较大数目才有较大用处,因此可能会去“做会”。参加者定期向“会”交纳固定数目的款子,同时“会”通过抓掩,将每期各人集成的大笔款,给其中的一个幸运者使用。幸运者不再参加抓阄,但仍需向“会”交纳每期固定数目的款子,可能还要加纳因得款期先后而不同数款的利息,加到后期得款者的得款总额中去。

召集和组织起一个“会”,在台州叫“竖会”,“竖会”者叫“会头”。“会”在发展中,形成“会头”勿需参加抓阉而得第一笔大数款的惯例。有人若要办一件家庭大事需一笔钱,比如要起屋,他就有可能去做“会头”集到钱。

传统的“会”,是一种范围极其有限的民间信用系统,主要是通过血缘、亲情作为信用基础,而从未得到用法律保障。但改革开放以后,经济发展使得民间资金日趋活跃,“会”越做越大。大,起码在两个方面:一是范围大,参与者的钱可能穿过好几层关系,到了一个毫无关系的人手里,一改过去只有亲邻之间的信用;二是数额越来越大,“文革”期间每期纳二十元的“会”已算大数,现在每期纳几千、上万元的“会”大有在者。另外,可能还大在利息的越来越高上,因为只有高利才能吸引入会者。

“会”由参与者如期交纳规定的款数,才能运转下去。参与者形成环环相扣的关系,只要一环出现问题,发生断裂,整个“会”就可能出现大问题,重者就发生“倒会”下去,即“会”做不完成了。

因为“会”从未有法律保障,所以“会头”的信誉和能力在“会”中起重要作用。如果发生“倒会”,好的“会头”可能会把后遗问题清理好,但这往往很困难,因为已经得到大笔款的幸运者会拒绝交纳应交款,理由就是“会”已倒,就意味着“会”已不存在,这样的幸运者甚至包括有的“会头”。

近年来,“会”的性质已经发生根本变化,它由亲朋的互助变成了民间信贷,有的经营色彩浓烈。政府对此颇感为